伴随着社会发展、科技进步,我国经济迈入“互联网 ”时代,带来了生产组织方式的变革,共享经济、灵活就业应运而生。灵活就业的发展给以全日制用工为基础的劳动法律制度带来了冲击和挑战。然而,灵活就业发展势头迅猛,涉及与民生相关的衣、食、住、行等各个行业,灵活就业中报酬代发的同时还要有哪些保障?
1、完善社保政策
目前,灵活就业已经发展到相当成熟的阶段,影响国计民生,亟需对其进行规制。灵活就业方式多元化发展,灵活就业人数大量增加,灵活就业群体社会保障不足,需要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多个政府部门出台文件强调保障灵活就业人员权益。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性意见,要求“研究完善适应分享经济特点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措施,切实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要求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完善社保政策,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2、建立权益保障制度
实践中,灵活就业人数不断增加,灵活就业相关纠纷频发,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然而,我国司法实践对灵活就业的法律性质认定存在分歧,不同法院对于灵活就业主体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形成了疑问,参照劳动法和民法中对于劳务关系、雇佣关系等法律中关系的权益保障制度,借鉴对于平台劳动者、零工经济、远程劳动、类雇员制度、非全日制用工等制度规定,对灵活就业人员给予劳动法上的认定,从而构建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保障制度。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应当着手于社会保险权益保障。
灵活就业的特殊性,导致其直接适用现行社会保险存在困难,权益保障存在漏洞及空缺。根据灵活就业的特殊性,构建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制度。一方面,保障灵活就业人员权益,报酬代发也是为实现社会公平,另一方面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