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说一下灵活用工。也许以后借助用工平台的在线供需平台,人才个体可以实现自我驱动、自我学习、自我充电,将自身的知识、技能等在一个或多个用工平台上予以变现。也就是说拥有某项技能的人员都可以在用工平台上增加自己的收入,那么我们该如何搞好灵活用工呢?
1.政府面
政府通过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等促进灵活用工产业发展。具体来说一方面政府在灵用工产业相对发达的地方进行立法试点尽快出台有关灵活就业方面的配套政策,让用工从业平台能够更加有的放矢。另一方面给予用工平台企业一定政策支持,在加强市场监管的同时建立对用工服务平台的信用等级发布制度。
2.企业面
企业层面各个用工企业通过“传统用工+新型灵活用工”模式构建企业人力资本核心竞争力。新型用工模式相对多样包括自雇模式、合作工、外部顾问、平台用工和兼职人员等,其本质是企业按业务量折算用人数量进而通过精算员工基础成本、风险成本和合理溢价确定用工总成本,使得用人成本可控提升用人弹性
3.人才面
人才主体对灵活用工这种新鲜事物保持足够的价值敏锐性,勇于尝试、敢于实践。可以借助用工平台的集群注册云注册功能,在线注册成为“灵工”,将与用工方之间的雇佣关系转变为新型的合作关系,变传统“1对1”式的单一刚性雇佣关系为“1对N”式的多元弹性合作关系,实现自身的“创客化”转型升级。
如此一来人才就不再专属于某一个组织,而可以选择在灵活用工平台上发挥自己的技能、释放自己的价值,实现多场景的“价值变现”。长此以往将推动未来社会的基本结构形态由“公司+员工”转变为“公司 平台+个体”,每个个体作为独立的价值创造者都会冲破传统组织的科层枷锁,充分释放自身的人才效能。